相关同学请注意:
按教务处相关工作安排, 2021年度“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”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的组织、答辩均由指导教师负责完成。
二、接此通知后,各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与本组导师联系,确定具体的中期检查方式,随即进行检查,检查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。
三、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组项目负责人填写《首都师范大学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中期检查报告》、《首都师范大学 “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”中期检查报告》、《首都师范大学“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”中期检查报告》(可从“教务处主页-表格下载-实践教学科表格下载”处下载);并在12月31日(含)前将填写完成的纸制版(一式一份)交教二楼421学院教学办公室,电子版上传至腾讯微云: ,文件命名: “×××(项目负责人姓名)的中期检查报告”。
特别注意:各级各类项目公示名单请见附件,重复项目只填写最高等级中期检查材料,例如某项目获评国家级只需填写《》即可。
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本阶段研究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,并在项目所属院(系)进行中期汇报与交流。
学校相关文件见附件。
2021立项获批市级及国家级立项获批项目参见附件,恭喜同学们!希望大家继续努力!争取出色的完成本次科研任务。
上述需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的文本请从教务处主页>“表格下载”>实践教学科表格下载>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相关表格处下载。
学院教学办公室
2021年12月7日